中国114招生网招生广告
您的位置:中国招生网首页 >> 报考指南 >> 详细信息

暨大教师揭“艺考改分黑幕” 官方:不可能

2013/6/4 14:37:00 114招生网河北站 【 】  

   微博上一位认证为“暨南大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教师”的网友发帖称该校2013年艺术类高考出现舞弊行为。对此,昨日暨南大学宣传部回应称,校方已获悉此事,目前正在调查核实中

  昨日,微博上一位认证为“暨南大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教师”的网友发帖称该校2013年艺术类高考出现舞弊行为。记者了解到,举报的教师为该校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教师。他向记者反映,作为今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的面试考官之一,他发现有几位考生的成绩与考官之前的评分差距较大,怀疑分数被学校招生办篡改。对此,昨日暨南大学宣传部回应称,校方已获悉此事,目前正在调查核实中。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则表示,虽然各高校艺术类“校考”由各学校负责,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在校考出现舞弊行为,一律取消该生的报考资格,而学校工作人员参与实施,同样要接受相应的处罚。
  网曝暨大教师揭“艺考黑幕”?
  “广州暨南大学2013年艺术类高考出现严重舞弊,考分在幕后被招生办随意改动,不完全统计,至少有包括李帅*、赵雪*、王钰*、*骞在内的多名排名靠后的考生轻松获得艺考合格证。”6月1日下午,微博实名认证为“暨南大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教师”的网友“愤怒教师”发微博称,该校艺术类校考中疑似出现篡改成绩的情况。
  昨日,这则微博在网上热传,有网友质疑内容真实性,也有网友表示,“若是真的如此舞弊,真心让人觉得愤怒。”
  求证:举报人为暨大老师
  昨日记者联系到这位举报老师、暨南大学中文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教师鲁老师。他向记者证实了网帖内容为他所发,并表示网帖举报的现象就发生在其所授课的影视文学专业。
  鲁老师回忆,暨大中文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往年是通过高考录取,今年是首次纳入艺术类招考,因此考生必须参加该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校考是今年2月份进行的,4月份公布成绩。”鲁老师介绍,面试时一共有5个评委,“每个人打个分,加起来的分数就是那位考生的总分。”
  但5月份,鲁老师意外发现有几位考生成绩跟评委之前送到招办的成绩并不一致,“一些考生三四十分,之后变成了七八十分。我们负责面试打分,但考生是先通过笔试才能进入面试,(即使笔试成绩有差距)最终的结果不会相差这么远。这是很不正常的。”他怀疑成绩被学校招生办篡改。
  鲁老师称,最终参与面试的260多位考生中,有100位考生最终拿到艺考合格证。“这是我们专业的学生,(如果成绩不好)招不来我们想要的学生啊。”谈及微博举报的原因,鲁老师表示如果这100位考生的成绩存疑将直接导致该专业生源质量,“拿到艺考合格证的考生只要过了高考的艺术分数线就基本确定被暨大录取,而艺考的分数线比三本线还低,等于形同虚设。而对于拿到合格证的考生,暨大有充分的自主权,想要谁就要谁。”
  鲁老师表示,在发微博之前,他也曾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但学校基本是息事宁人的态度,招办也似乎是不了了之。”(记者 高金花)
  暨南大学:校方不可能修改分数
  昨日晚9时40分许,暨南大学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关于我校艺术考试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回应称,该校校艺术考试严格按照国家的考试规定执行,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两组专家分别进行把关,学校任何部门都不可能单方就某个考生的分数进行修改,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
  《说明》内容提到:“我校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第一次按照艺术类进行招生,原计划招生人数20人,按照教育部规定的1∶4比例发放合格证。由于该专业今年报名人数达到1400余人,生源质量好,学校决定进行扩招,计划招生人数调整到25人,也相应按比例发放合格证。回应还表示,个别人士在网上散布谣言,对我校声誉造成伤害,我校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省教育考试院:一旦查实将被处罚
  昨日,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各高校艺术类“校考”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但是关于专业考试的命题、组织考试、保密以及成绩的管理都有一套规范要求,来确保考试公平。
  该负责人表示,按照教育部规定,如果情况一旦查实,在校考中出现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报考资格,而参与舞弊的工作人员则按照教育部33号令给予相应处罚。记者查阅《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发现,其中第十四条明确规定,考试工作人员有换、涂改考生答卷、考试成绩或者考场原始记录材料等行为的,应当停止其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由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调离考试工作岗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推荐阅读:
 
 
院校推荐
欢迎考生家长进入院校推荐查询咨询各类院校,为考生准确填报院校录取志愿作准备
>>更多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招商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站点留言 | 行业网联盟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114招生网 –河北招生考试信息网,河北高考政策,河北高校推荐,河北自考成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 技术支持:中国网库[ 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