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记者从青岛市招办获悉,2013年高考即将开始,教育部要求加大对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力度,今年高考将严查高校违规 “点招”,每一个招生计划都必须在阳光下运行。
试卷保密工作不留死角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对考试安全保密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不留盲点和死角,防范试题泄漏和考卷丢失、被盗等恶性事件;要加强硬件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保密室全部达标,保障学生全部在标准化考点参加考试,配备足额的反作弊设施;要加强对考务人员队伍建设的监督检查,落实全员培训要求,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提高履职尽责能力;要加强对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等关键环节组织管理及操作规范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在阅卷过程中,要加强对数据信息的监管,试卷扫描数据光盘要按照纸质试卷同等密级设密,试卷扫描数据光盘、考试成绩数据光盘要及时报同级教育监察部门备案保存。
专项治理违规“点招”
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督促省级招生考试部门、高校严格落实国家和教育部出台的招生政策规定,不得出台与国家招生政策相违背的招生办法,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加强对招生考试机构和工作人员“六不准”、“十严禁”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招生纪律要求。
要开展以整治“点招”违规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治理,要加强计划使用的监管,调整计划原则上要在批次投档之前投放,一律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绩顺序录取,高校在各省未完成的招生来源计划,必须经过公开征集志愿完成。对于违规降分录取的“点招”行为一律立案查处。对于违规录取的学生,责成主管部门不得予以学籍注册。加强特殊类型招生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录取学生的入学复核,对存在舞弊行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要严肃查处招生考试领域泄漏国家秘密的案件、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案件、公职人员失职渎职案件和其他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尤其要重点查处利用预留计划、调整计划降分录取的“点招”行为。案件一经查实,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对相关领导进行严肃问责。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高校预留计划要公开
要严格执行“六公开”制度,加强对招生信息公开内容、范围、方式、渠道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招生计划、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加分政策、录取信息公示情况。各高校要公开预留计划数及使用标准。每批次录取后、下一批次开始前,各地、各高校要公开录取人数及录取分数线。要将信息公开与加强群众监督相结合,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通过信息公开,有效防止暗箱操作和不正之风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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