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就《试点方案》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1.什么是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简称1+X证书制度)?
“1”为学历证书,“X”为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校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主渠道,学历证书全面反映学校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在国家人力资源开发中起着不可或缺的基础性作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毕业生、社会成员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反映职业活动和个人职业生涯发展所需要的综合能力。
作为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和制度设计,需要通过试点稳步推进。试点工作要进一步发挥好学历证书作用,夯实学生可持续发展基础,鼓励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2.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的背景意义是什么?
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为了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经中央深改委第五次会议审议,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职教20条)。把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结合起来,探索实施1+X证书制度,是职教20条的重要改革部署,也是重大创新。职教20条明确提出,“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借鉴国际职业教育培训普遍做法,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管理办法,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指出,“要加快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互通衔接”。
1+X证书制度体现了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类型教育的重要特征,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意义:
一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更好地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需要,是新时代赋予职业教育的新使命。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转型升级的不断加快,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吻合度、前瞻性上还存在一定差距。学校通过引导以社会化机制建设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加快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增强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的吻合度,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拓展就业创业本领。
二是深化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的重要途径。通过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引领创新培养培训模式和评价模式,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并将引导院校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进一步落实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重的法定职责,高质量开展社会培训。
三是探索构建国家资历框架的基础性工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也是对学习成果的认定。结合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积极推进探索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制度设计与构建国家资历框架相衔接,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
3.实施1+X制度试点的总体原则是什么?
一是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加强政府统筹规划、政策支持、监督指导,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职业教育与培训。二是坚持育训结合,质量为上。落实职业院校学历教育和培训并举并重的法定职责,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促进书证融通。三是坚持管好两端,规范中间。严把证书标准和人才质量两个关口,规范培养培训过程。四是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从试点做起,用改革的办法稳步推进,总结经验、完善机制、防控风险。
4.1+X证书制度试点的目标任务和试点内容是什么?
目标任务:自2019年开始,重点围绕服务国家需要、市场需求、学生就业能力提升,从10个左右领域做起,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以社会化机制招募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简称培训评价组织),开发若干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证书。有关院校将1+X证书制度试点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紧密结合,推进“1”和“X”的有机衔接,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学生就业能力。通过试点,深化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促进校企合作;建好用好实训基地;探索建设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构建国家资历框架。
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培育培训评价组织。二是开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三是融入专业人才培养。四是实施高质量职业培训。五是严格职业技能等级考核与证书发放。六是探索建立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七是建立健全管理、监督与服务机制。
5.1+X证书制度试点的范围是什么?
一是试点职业技能领域。面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20个技能人才紧缺领域,率先从10个左右职业技能领域做起。二是试点院校。试点院校以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为主,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及国家开放大学等积极参与,省级及以上示范(骨干、优质)高等职业学校和“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入选学校要发挥带头作用。
6.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简称培训评价组织)是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标准的建设主体,对证书质量、声誉负总责,主要职责包括标准开发、教材和学习资源开发、考核站点建设、考核颁证等,并协助试点院校实施证书培训。
培训评价组织应能够凝聚有关行业领域龙头企业、院校专家,在标准开发、教材和学习资源建设、师资培训、考核管理、证书发放等方面具有一定经验和实力,颁发的有关证书行业企业高度认可,有对应的企业真实岗位或岗位群。培训评价组织需要有一个扶植培育和不断完善的过程。根据《试点方案》,将按照在已成熟的品牌中遴选一批、在成长中的品牌中培育一批、在有关评价证书缺失的领域中规划准备一批的原则,面向实施职业技能水平评价相关工作的社会评价组织,以社会化机制公开招募并择优遴选参与试点。
7.试点院校如何做好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院校是1+X证书制度试点的实施主体。试点院校党委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按有关规定加大资源统筹调配力度。主要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选择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确定参与试点的专业。二是统筹专业(群)资源,深入研究职业技能等级标准与有关专业教学标准,推进“1”和“X”的有机衔接,将证书培训内容及要求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加强专业教学团队建设,选派教师参加有关培训。三是根据在校学生取证需要,对专业课程未涵盖的内容或者需要特别强化的实训,在培训评价组织支持下,组织开展专门培训,同时可面向社会成员开展培训。四是符合条件的院校按程序申请设立为考核站点,配合培训评价组织实施证书考核。五是管理和使用好有关经费。
8.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承担哪些工作?
负责指导监督本区域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主要包括:一是根据有关条件和要求,组织做好区域内试点院校的申报和备案工作。二是指导院校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和考核工作。三是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激励教师参与试点工作的有关政策,将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与考核的相关工作列入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工作量范畴,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关师资培训纳入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等。四是配合省级有关职能部门研究确定证书培训考核收费管理有关政策。五是帮助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9.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职责是什么?
一是负责做好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整体规划、部署和宏观指导,对院校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实施工作负监督管理职责。二是建设培训评价组织遴选专家库和招募遴选管理办法。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公示公告。三是组织制订有关标准化工作指南,指导培训评价组织开发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四是组织对培训评价组织行为和院校培训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五是结合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探索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
10.如何保证X证书的质量?
一是开发高质量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充分发挥培训评价组织的作用,按照相关规范,联合行业、企业和院校等,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借鉴国际国内先进标准,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新要求等,开发有关职业技能等级标准。
二是严格职业技能等级考核与证书发放。培训评价组织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核与证书发放。考核内容要反映典型岗位(群)所需的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体现社会、市场、企业和学生个人发展需求。考核方式要灵活多样,强化对完成典型工作任务能力的考核。考核站点一般应设在符合条件的试点院校。
三是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体现的学习成果赋予相应学分。教育部将探索建立职业教育“学分银行”制度,对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进行登记和存储,计入个人学习账号,尝试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与转换,促进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研究探索构建符合国情的国家资历框架。
四是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培训评价组织监督、管理与服务机制,建设培训评价组织遴选专家库和招募遴选管理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公示公告。加强有关工作指导,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和监督。培训评价组织的行为同时接受学校、社会、学生、家长等的监督评价。
11.在试点工作中,关于基础条件和经费保障方面有什么考虑?
《试点方案》指出,各省(区、市)在政策、资金和项目等方面向参与实施试点的院校倾斜,支持学校教学实训资源与培训考核资源共建共享,推动学校建好用好学校自办、学校间联办、与企业合办、政府开办等各种类型的实训基地。要吸引社会投资进入职业教育培训领域。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方式,积极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实训基地建设和运营。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产教融合型企业要积极参与实施培训。
《试点方案》明确,中央财政建立奖补机制,通过相关转移支付对各省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予以奖补。各省(区、市)要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支持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等方面,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和考核工作。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114招生网 –河北招生考试信息网,河北高考政策,河北高校推荐,河北自考成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 技术支持:中国网库[
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