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14招生网招生广告
您的位置:中国招生网首页 >> 考试政策 >> 详细信息

外省持上海居住A证人员子女或可参加上海异地高考

2012/11/29 10:12:00 114招生网河北站 【 】  

  日前,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上海将就《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规定,《居住证》将实行积分制,有效期为1至5年。通过设置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的分值,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居住证》A证的申请人进行评分。经评分达到规定分值的,可以直接办理《居住证》A证;《居住证》C证持有人根据自身情况累积分值,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可以转办《居住证》A证。持A证的人员,其子女可在上海参加中考、高考。

  第六条(《居住证》的种类)

  在本市居住、工作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申请办理不同种类的《居住证》:

  (一)在本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且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A证;

  (二)在本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但积分未达到规定分值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C证;

  (三)投靠具有本市户籍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的境内来沪人员,就读于本市大、中专院校且常住户口未迁入本市的境内来沪人员,以及来本市接受非学历教育等需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T证。

  ----------节选自《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院校推荐
欢迎考生家长进入院校推荐查询咨询各类院校,为考生准确填报院校录取志愿作准备
>>更多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招商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站点留言 | 行业网联盟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114招生网 –河北招生考试信息网,河北高考政策,河北高校推荐,河北自考成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 技术支持:中国网库[ 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