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14招生网讯
现将我校2014年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学费及奖助政策1.所有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生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按三学年缴纳。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按学术型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后三学年按学术型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即为1万元/生.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学费标准详见简章(2014年简章暂未公布,可参考2013年简章)2.我校自2014级学术型研究生起实行新的奖助办法(预计下学期初正式公布方案)。新的奖助体系包括基本助学金、三助津贴、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既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又奖励学业成绩优秀者,且奖助额度和获奖比例将有很大的提高。其中学术型硕士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综合素质高、学术潜力突出的新生(主要是推荐免试生),奖励覆盖率为当年新生总人数的10%左右,奖励额度为0.8万元/生。
二、接收专业、人数和接收类别1.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和人数请分别查询2014年学术型硕士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简章、博士生专业目录(均暂未公布,预计在8月底公布)。除有特别说明的外,我校所有学术型硕士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应用心理硕士,以及珠海分院外,其他硕士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凡接收本科直博生的专业或导师已在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
2.有志于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的申请人经考查合格,可以被接收为硕博连读生。被接收为硕博连读生的,第一、第二学年按学术型硕士生培养和管理,第二学年末经考核合格的,不再撰写硕士学位论文,于第三学年直接转入博士阶段学习。完成博士学业的颁发博士毕业证书,授予博士学位。
3.我校部分理工科专业(导师)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本科直博生)。本科直博生入学后即为博士生身份,学制为5年。前两学年享受学术型硕士生奖助待遇,后三学年享受学术型博士生奖助待遇。培养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预备博士生阶段,时间为2年,第二阶段为博士生阶段,时间为3年。本科直博生必须在前2年内完成所有硕士生课程并达到规定学分,在第四学期末或第五学期初进行资格考核,合格者进入博士生阶段,完成学业的颁发博士毕业证书,授予博士学位;经考核认定为不适宜作为博士生培养的予以退学处理。
二、申请条件1.品行优良,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勤奋刻苦,专业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好,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列。本科阶段有论文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等有学术专长的,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能力,良好的专业素养,浓厚的专业兴趣,有培养潜质。
4.申请人需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名额或我校补偿名额。学术型名额可用于推荐攻读学术学位研究生(包括直博生)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仅限用于推荐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我校应届本科生需获得本科就读学校外推名额或我校补偿名额;我校应届本科生需获得内推名额,且不能申请补偿名额。补偿名额为竞争性名额,只能用于接收校外优秀应届本科生攻读学术型研究生,详细说明见附件一。
三、申请及考核程序1.网上报名所有申请人(包括夏令营营员和我校本科生)最晚于9月20日前登陆网上申请系统详细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规定的材料,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
网上申请系统目前暂未开通,将在2014年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公布后开通,时间预计为8月底。
2.寄送书面材料所有申请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于9月23日前(以邮戳为准)直接寄(或送)到拟申请学部(院、系)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寄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学部(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各学部(院、系)研究生教务老师联系方式请点击此处查阅。
我校部分学部(院、系)的网上申请截止日期和材料寄送截止日期有可能会提前,如果提前,我校将在9月上旬在网上申请系统及时公告,请注意查阅。
需寄送的书面材料包括:
(1)《北京师范大学201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此表由申请人在“网上申请系统”中填写信息后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确认无误后本人签字,并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如果教务部门暂时不能盖章,请先将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寄来,复试时再补交教务部门盖章的申请表)(2)学校教务处或就读学院(系)加盖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同时在网上申请系统中上传pdf或jpg格式版。
(3)个人自述1份(见附件,可正反面填写)。须同时在网上申请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4)外语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等。
(5)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6)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
参加我校暑期夏令营并被预录取的营员只需提供第(1)和(2)项材料。
请不要将材料寄送到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以免耽搁!
3.复试与接收学部(院、系)审核申请人材料后,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复试时间。复试费100元。我校将从复试合格的申请人中择优确定拟接收名单,并发放《拟接收函》。
参加我校暑期夏令营、经考核拟接收的申请人,不再进行复试。
推荐阅读: